货车致1人死亡!涉事人员、企业都被追责
鲁西西 发表于:2020-10-9 08:09 复制链接 看图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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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一重型自卸车转弯时将1名环卫工碾压致死,近日该案宣判,除司机外,其他涉事人员、企业都被追责。

货车致1人死亡!涉事人员、企业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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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卸车碾压致1名环卫工死亡 企业也有责任

今年3月,货车司机王某在驾驶鲁D牌照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在枣庄市市中区永安镇官庄村内东西路时,在右转弯的过程中,由于在货车盲区,不幸将正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郑某某碾压致死。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展开调查。从调查的结果来看,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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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交警部门还认为,肇事车辆的所有人枣庄筑弘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监管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对驾驶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未对挂靠其公司名下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从而使驾驶人思想麻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较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是造成该事故的间接原因。

●  司机判刑10个月 涉事公司罚款5000元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

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其驾驶证并限制其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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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筑弘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将其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作废。

●  编后语

近两年我们可以看到,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警方不仅仅对司机进行处罚,包括货车所属的公司、公司相关的安全责任人等都要被追责,这能够在源头上达到对货车安全治理的目的,也是法律进步的表现。前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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