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布通告表示,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超标的重型柴油货车要赶紧维修并备案,如果限期复检不合格且上路的车辆将被处罚。
q4fhjyhnckh18957.jpg
1、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也就是11月2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复检合格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货车,自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机构维修,经排放检验机构复检合格后,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联系电话:2190319)。
2、 对限期内未复检合格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货车仍上路行驶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 编后语 从通知来看,排放不合格的国四及以上重型柴油货车,要在11月12日之前完成维修且复检合格,否则不能上路行驶。一旦违规上路,将会被处罚。由于剩下的时间没几天了,为了避免大家产生财产损失,还是尽快完成维修吧。(文/高李敏 信源/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前往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