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专用车汽车公告第342批发布及新能源免征
苏敏博 发表于:2021-4-5 17:06 复制链接 看图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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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2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3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五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一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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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专用车如冷藏车、洒水车、抑尘车、高空作业车等车型的汽车公告的发布以及新能源专用车的免征发布。

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2批).doc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3批).doc

3.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五批).doc

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一批).doc

链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3批)车型主要参数.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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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专汽网 https://www.17350.com/news/65991.html前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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