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罐车充装前的检查
罐车充装前需检查汽车罐车使用证或准运证是否已超过有效期;汽车罐车是否已按规定进行了定期检验;汽车罐车漆色或标志应符合《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要随车携带齐全。 随车应携带必要的文件和资料:汽车罐车使用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押运员证;准运证;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运行检查记录本;汽车罐车装卸记录。 检查罐体、安全附件、阀门是否有异常。罐内余压应为0.1MPa以上。首次投入使用或检验修理后,首次使用的汽车罐车必须抽真空处理或充氮置换。 2.严格装卸操作规程 专人负责监护整个卸液过程。引导罐车到站内指定位置后,由专人检查车辆的手刹车、排气管防火罩等设备是否完好,车辆是否挂挡,并审核车辆、驾驶员及押运员的有效证件是否齐备。检查供应商出具的气体质量保证书(LPG应符合SY 7548-1998的质量要求)。 检查储罐及罐车的温度、压力、液位是否在正常值内,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读数是否一致,并根据液位显示测算进液数量。检查气、液相软管是否完好及其截止阀是否关闭,接地线接地是否良好。 完成全部检查及手续后,由罐车押运员接装气、液相软管,并告知预测进液数。软管接装完毕后,打开卸液管上的气、液管接口上的截止阀,再启动电动按钮。罐车司机接到指令后方可启动卸液泵,严格控制卸液泵的压力在规定的压力范围内。卸液过程中罐车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 检查一次仪表读数,读数大于80%时应立即停止卸液泵工作。卸液过程中若发生严重泄漏,应立即按下紧急关闭按钮,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停泵后,应先关闭罐车上的截止阀,然后由专人负责关闭气、液相软管上的截止阀,切断电源,并将卸液软管复位。 卸液结束后,应再次检查一、二次仪表读数是否一致,做好记录,并根据卸液前和卸液后的仪表读数计算实收量,确认与送液泵单相符方可签收。 3.装卸后的检查 检查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检查罐体内介质的压力(充装后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或余压(卸液后余压应不低于0.1MPa)。检查罐内充装量(严禁超量充装)或余量(应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量的5%)。 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才准启动车体,安全出站。 4.控制引火源 作业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固,并应排尽空气。在正常装卸作业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5.停止装卸作业 在加气站附近有严重电闪雷击、卸液设备发生故障、加气站及周围发生不能保证加气安全和正常工作的事件的情况时应暂停装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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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专汽网 https://www.17350.com/news/15592.html 前往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