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调整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即:将现行的客货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全覆盖”制度,调整为仅要求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其他考核等次的驾驶员不再强制继续教育,减轻驾驶员负担。 
落实不合理罚款清理要求,降低对货运驾驶员罚款额度。根据国务院不合理罚款清理工作部署要求,降低对普货运输驾驶员无证经营的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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