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污染天气消除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计划:到2025年,淘汰60%的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累计淘汰4万辆以上。 
《意见稿》提到: 1、车辆清洁化行动: ①2023年7月1日,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以新生产、销售柴油货车环保达标监管为重点,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 ②加快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基本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场内车辆),逐步推进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到2025年,淘汰60%的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累计淘汰4万辆以上。 
2、油品及油气综合管控行动 ①2023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Ⅵ(B)车用汽油。 ②探索将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年度检测纳入排放定期检验范围,研究开展车辆燃油蒸发排放控制检测。 3、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行动 ①各地督促指导日均使用货车超过10辆的重点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要求,通过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等方式建立运输电子台账,完善车辆使用记录,实现用车大户名录动态更新。鼓励未列入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的企业参照开展车辆管理,加大企业自我保障能力。 
4、“公转水”“公转铁”行动 创新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多式联运模式,推进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建材及农副产品采用“铁路干线+新能源重卡接驳”绿色运输模式。 鼓励和引导大宗货物年运输量在150万吨以上以及从事中长途货运的大型工矿企业、生产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等物流单位由公路运输转为水路或者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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