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给予买新能源重卡的企业或个人补贴
廖飞昂 发表于:2024-2-22 14:02 复制链接 看图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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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涉及补贴政策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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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各市对购买非营运性质新能源汽车的个人,以及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和驾驶培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消费补贴,省财政根据各地实际发放金额按最高50%比例予以补助,每市年度省级单项最高补助1000万元。

加快培育发展氢能产业,支持建设氢能标准研究、中试放大、检测试验和安全运营监测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综合采取“贴息+补助”方式予以最高500万元补助

对新获批的国家和省级冷链物流基地、省级集配中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以上政策举措自2月20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内容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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