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34批)拟发布内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28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4批)拟发布的新增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名单.doc 2.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34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清单(请点击查看) 3.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34批)的车辆变更扩展产品公示清单(请点击查看) 4.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doc 装备工业一司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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