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厢式运输车》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20 发表于:2020-8-13 10:49 复制链接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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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过程

1.1 任务来源

根据工信厅科【2017】70号,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汽车行业标准《厢式运输车》计划编号2017-0752T-QC,由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等单位负责《厢式运输车》标准的编制工作。

1.2 主要工作过程

2017年7月,接到QC/T 453-XXXX《厢式运输车》的标准的起草任务后,由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负责,随后起草单位组织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河南须河车辆有限公司、深圳市凯卓立液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组织成立了行业标准《厢式运输车》起草工作组,并编制了标准修订计划。

2017年8-12月,起草单位对快递物流行业几部分生产企业进行了调研,收集与厢式运输车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完成标准草案的编写。

2018年12月-2018年5月,起草组成员根据会议达成结论结合产品使用特性,进行相关技术指标的验证,按照GB/T1.1-2009的编写导则要求编制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1.3 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

主要起草单位: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河南须河车辆有限公司、深圳市凯卓立液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 标准的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2.1 标准的编制原则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起草小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原则,以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保障物流快递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促进国内物流快递行业的发展为目标。在保持与运输车辆先进技术同步的基础上,考虑标准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既提高运输安全、指导行业发展,也为新产品开发、设计、试验及生产提供依据,以推动国内快递运输车辆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2.2 标准主要内容及说明

GB/T 17350-2009《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编制方法》标准中有厢式运输车的定义,本标准中关于厢式运输车的定义在其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改。

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对于采用二类底盘改装的快递车定为A类,其车身结构为具有独立的封闭结构车厢;对于采用三类底盘或客车整车改装的快递车定为B类,其车身结构为整体封闭结构车厢(车厢与驾驶室联成一体)。

根据标准范围的变化,增加了B类厢式运输车的部分要求。

为保障货物运输安全,本次修订增加了翼开启式厢式车的部分要求。

因尾板的加装越来越普遍,且近年来因为不规范安装,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本标准增加了车用起重尾板的加装要求。

3 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本标准技术内容与现行有效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协调一致,本标准的技术内容都经过相关标准法规的验证,可以保证快递的安全有效运输,实现标准制定的预期效果。

4 明确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情况,对于涉及专利的标准项目,应提供全部专利所有权人的专利许可声明和专利披露声明;

本标准不涉及到专利。

5 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等情况

近年来,国民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随着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人们衣食住行等各种生活、办公物品等需求量大幅提升,尤其是电商的快速发展,物流运输业发展迅猛增加,对物流运输车辆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产品行业标准快速更新,保持与运输车辆先进技术同步,并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厢式运输车是从事货物运输的厢式专用汽车,其车身形式有分体式和一体式两种,而现有行业标准QC/T 453-2002《厢式运输车》中仅对分体式厢式运输车有要求,且该标准已有十多年未经修改,与目前行业水平脱钩,无法起到规范并提高行业水平的作用,因此有必要编制新的厢式运输车行业标准来替代现有标准。

6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国内外关键指标对比分析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相关数据对比情况;

未找到相关的国外标准。本标准正文的技术内容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7 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属于专用汽车标准体系中产品类标准。

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没有矛盾与其他行业或领域没有冲突。

8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9 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本标准为汽车行业推荐性标准。

10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实施日期等);

本标准对新定型车辆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对已定型的新生产车辆自实施之日起第7个月开始执行。

11 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无。

12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厢式运输车》编制工作组

二〇一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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