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好,车辆的增多也增大了危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因此国家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日益完善,2020年1月1日起,GB7258-2017 C阶段法规将正式实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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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车辆: 1.安全佩戴提醒:当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汽车安全带时,应能通过视觉和声觉信息报警提醒; 2.排气管口朝向:排气管口不应该向右侧,若排气管口朝下则其气流方向与水平面的夹角应小于等于45度; 3.制动气压: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采用气制动时,储气筒的额定气压应大于等于850兆帕,且装有空气悬挂或盘式制动器时应大于等于1000兆帕; 4.制动衬片更换报警:行车制动器衬片需要更换时报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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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运输货车: 1.爆胎应急:总质量大于3.5吨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转向轮应装备轮胎爆胎应急防护装置; 2.后轴装备空气悬架: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后轴应装备空气悬架。 以上车辆中也包含随车吊、油罐车等专用车型,那么对于已经生产出的车辆或者库存车辆未出具整车合格证的该怎么办呢? 国家对这块也是有缓冲措施的:对于没有出具合格证的在途车辆及库存车辆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出具合格证;若因未按要求出具整车合格证的,则需要按照新法规要求进行实车改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具2020年整车合格证。 湖北随州作为中国的“专用车之都”,各个厂家一定得提前了解这些法规,提前做出应对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各位想购买专用车的朋友也要了解这些法规,以免买到不合规车辆,造成上户麻烦。 前往首页>> |